函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為加強宣導校園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,請各校積極輔導、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(含二手書),勿非法影印、下載、上傳書籍、教材,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,請查照。
依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07 年02 月26 日智著字第10716002010號函辦理(如附件) 。
函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為加強宣導校園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,請各校積極輔導、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(含二手書),勿非法影印、下載、上傳書籍、教材,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,請查照。
依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07 年02 月26 日智著字第10716002010號函辦理(如附件) 。